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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新北市政府公共管線資料庫加值應用創意競賽簡章

新北市政府公共管線資料庫加值應用創意競賽簡章

壹、緣起

新北市政府自民國90年起,戮力推動道路挖掘業務管理電子化作業及公共設施管線地理資訊資料庫建置作業迄今,申挖案件數量累計約十餘萬筆資料,公共設施管線GIS資料庫約有140萬筆,主要應用於申挖案件管控及管線資料查詢。前述資料若能妥適的應用,結合目前大數據(Big data)應用概念,將有助於道路管理的工作之進行。故新北市政府期望透過加值應用創意競賽的手段,結合各界的共同參與,激盪出道路挖掘工程資料及公共管線GIS資料之應用創意發想與技術,以獲取可行之最佳方案。

貳、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以下簡稱養工處)

參、競賽範圍主題

競賽主題須使用(但不限)由養工處提供之公共管線資料庫及道路挖掘資訊資料為主體,另可配合目前各級政府單位對社會大眾公開之資料(現有的OPEN DATA、地理資訊圖資雲服務平台(TGOS)資料等,須註明資料來源),於本次創意競賽中搭配使用。其中公共管線資料庫為地理資訊資料,將提供本府部分公共管線資訊提供本次比賽應用,前述公共管線資料請逕至本次比賽活動網頁下載。活動網頁網址為:http://roadmt.maintenance.ntpc.gov.tw/TPCDigCTT/

參賽者應利用前述資料,針對道路管理及市政管理等相關範疇進行創意發想,並提出操作建議。

肆、參賽辦法

一、報名日期:105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

二、參賽對象:

(一) 社會組:社會人士,每人限報名一隊(學生亦可報名社會組,惟不論報名社會組或學生組,僅限報名一隊),每隊組隊人數至多5員。報名組數限定20組。

(二) 學生組:國內大專以上在校學生(含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105學年仍在校者,可跨校系所組隊,每人限報名一隊,每隊組隊人數至多5員;另每隊可增加納編指導老師,但以一名為限。報名組數限定20組。如參賽者為學生身分,請另行提供學生證掃描檔案上傳以利審查。

三、報名方式

(一)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逕上本競賽活動網頁報名。報名時間為105年7月1日至7月31日,報名時如超過限定組數即不再受理報名,報名順序依系統收件時間為準。

(二) 報名時需備妥相關資料上傳

(1)  團隊或個人資料:團隊或個人隊名、隊員姓名、個人基本資料、指導教授姓名(學生組)等。

(2)  競賽創意摘要:內容包含創意名稱、創意計畫摘要。檔案請以PDF檔上傳提供,大小為20MB以內。

(3)  主辦單位在確認所提送檔案內容、檔案格式無問題後,將於3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隊伍「報名成功」。

四、創意計畫書提送

(一) 摘要經報名成功確認後(將以mail 通知),需於比賽收件日截止前,提送創意計畫書。提送方式一律採用網路上傳提送,請逕上本競賽活動網頁提送。收件時間至105年8月31日截止,以系統收件時間為準。

(二) 創意計畫書提送時需備妥相關資料上傳:

(1)  競賽資料:創意名稱、創意計畫書(內容可包含創新應用之對象、應用情境、推廣方式、可能應用、預估效益等)與相關附件,建議之章節如附件一。檔案以PDF為限,檔案大小為20MB以內。

(2)  競賽資料、團隊或個人資料如需修改,可於比賽收件日截止前網站上進行更換或修正,於收件截止日後即不可再變更。主辦單位在收件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隊伍「創意計畫書已收件」。

伍、評審方式

(一) 邀集具公共管線、資訊應用專業之專家、學者3人及本府同仁2人,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執行競賽評審工作。

(二) 採書面審查辦理第一階段評審作業。書面審查於105年9月1日至9月25日辦理,採用社會組、學生組分開評比方式。審查以總分法評選優勝隊伍,評定方式為:

(1)  由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參賽隊伍經評選結果,無總評分不合格之情形者,成為及格隊伍。總評分滿分為100分,總評分不合格之情形為「評選委員總評分平均值未達70分者」。參賽隊伍有不合格之情形者,予以淘汰或不予評選。

(2)  個別評選委員於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計算個別參賽隊伍總分,最後將各委員總分加總評定序位,評分表如附件二所示。如有不同參賽隊伍之加總分數相同致予相同序位者(例如第二名有二家),以「各評選委員就權重最重評選項目之評分和較高者」為較高序位。仍相同時,則就「各評選委員就權重次重評選項目之評分和較高者」為較高序位,後續依(三)項序類推。

(3)  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後,以評選總分數前5優序位者為入圍優勝隊伍,進入第二階段作品理念解說評選作業。

(4)  第一階段評選結果將於9月底公布於本次競賽活動網頁,並另以電子郵件通知各參賽隊伍。

(三) 第二階段作品理念解說評選作業採用簡報及詢答方式進行。第一階段評選出入圍優勝隊伍後,預計10月15日前(時間另行通知)安排由入圍優勝隊伍進行創意內容簡報,解說作品理念並接受詢答。簡報詢答採用社會組、學生組分開評比方式。審查以序位法評選優勝隊伍,評定方式為:

(1) 個別委員對各入圍優勝隊伍之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再彙整合計各入圍優勝隊伍之序位,序位數最低者,即為序位第一之隊伍。如有不同入圍優勝參賽隊伍之加總序位相同者,應優先比評審項目(一)創意項目總積分,後續依(二)、(三)項序類推。如仍無法區分期優勝序位,則並列為優勝序位。例如第二名有二家,則以其接續之其他團隊序位以一、二、二、佳作、佳作方式表示。

(2)  評審委員會為確保競賽作品水準,獎項必要時得以「名次從缺」方式辦理。

陸、評審項目說明

(一) 創意(50%):

(1)  能充分使用管線GIS資料或道路挖掘資訊於道路管理之創意應用。

(2)  是否具新的創意構想,且能與其他OPEN DATA 資料整合。

(3)  創意構想能有效改善新北市道路管理模式或提升管理效率。

(4)  充分應用大數據資料,能有效使用管線資料及道路挖掘資訊進行加值應用。

(5)  其他特優之處。

(二) 可行性(30%):

(1)  構想書內容能具體推動,可為新北市府參考者。

(2)  構想書資料應用規劃內容具技術性,可實際進行系統開發應用者。

(3)  其他特優之處。

(三) 作品呈現完整度(20%)

(1)  構想書內容具完整性與實用性,並能詳細說明使用情境與主題需求。

(2)  構想書具應用上之未來可用性與發展性。

(3)  其他特優之處。

柒、獎勵

(一) 獎項與獎額:社會組及學生組各組取冠軍1隊、亞軍1隊、季軍1隊與佳作2隊。冠軍獎金新台幣(以下幣制同)50,000元、獎狀每人乙紙;亞軍獎金30,000元、獎狀每人乙紙;季軍獎金10,000元、獎狀每人乙紙;佳作每隊獎金5,000元、獎狀每人乙紙。學生組優勝隊伍之指導老師另頒發獎狀乙紙。

(二) 得獎結果預計於11月(日期另定)公布於競賽活動網頁,並將擇日舉辦頒獎典禮表揚,得獎作品另於競賽活動網頁及養工處網頁介紹與報導。

柒、其他規定

(一) 參賽隊伍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所規定之競賽須知及評審委員會所決議之各項評審公告、規則及評審結果。

(二)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無抄襲仿冒之情事,且未曾於其他公開競賽獲獎之作品或未曾自行或提供他人用於直接或間接之營利目的。主辦單位如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規範事項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對於獲獎隊伍撤銷其獎項並追回獎金、獎狀;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 參賽作品應同意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所有入選作品之創意構想,可於新北市政府針對道路管理及市政管理等相關範疇進行應用,且同意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供主辦單位推廣競賽成果。另對於得獎作品,其衍生之智慧財產權,主辦單位具有無償使用之權利。

(四)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一項八類之競技、賽及機會獎金或給與,獎金列為「競技賽及機會中獎」,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

(五) 評審委員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

(六) 主辦單位不退回參賽者所繳交之各項文件或資料,參賽者必須保留參賽作品原始檔以供評審查核之用。

(七)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填寫)之資料產生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另參賽隊伍於參賽期間應善盡資安作為,若參賽隊伍資料夾帶病毒、惡意軟體(程式)及不當資料存取等違反資安行為,肇致其他參賽者、主承辦單位資料發生遺失、竄改、偽冒、無法辨識、毀損或相關未公開公務資料外洩等情形,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八) 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修改競賽相關須知,並公布於競賽網站。參賽隊伍應經常瀏覽網站公告,不得以未知悉為由提出異議。

 

附件一、創意計畫書製作內容建議

(一) 創意計畫概述。

(二) 創意應用主題與構想。

(三) 創意應用對象與情境說明。

(四) 創意應用規劃。

(五) 創意應用預期成果與效益。

(六) 創意應用後未來可能之延伸應用。

(七) 團隊組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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