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學系(組)名稱: 資訊管理學系
(說明:相同學系如採招生分組,檢定及採計之使用科目不得完全相同。)
二、採計科目、權值及參酌的順序: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及術科中須採計 3~4 科,分科測驗至少須採計 1 科(但有採計術科音樂時不受此限)。可以 1.00、1.25、1.50、1.75、2.00 加權方式處理(加重權數最多 3 科,且若僅採計 3 科,不得 3 科皆加重相同權值)。採計之所有科目須列出同分時參酌的順序(請標明 1、2、3 )。
| 學科能力測驗 | 採計權值 | 參酌順序 | 分科測驗 | 採計權值 | 參酌順序 | 分科測驗 | 採計權值 | 參酌順序 |
| 國 文 | ×1.75 | 1 | 數 學 甲 | × | 化 學 | × | ||
| 英 文 | × | 歷 史 | × | 生 物 | × | |||
| 數 學 A | × | 地 理 | × | 公民與社會 | ×1.50 | 2 | ||
| 數 學 B | ×1.00 | 3 | 物 理 | × | ||||
| 社 會 | × | 術 科 | 採計權值 | 參酌順序 | ||||
| 自 然 | × | 術 科 | × |
三、選系說明:請填寫供考生參考之學系說明或其他特別注意事項(如學生修業課程說明、教學特色、須通過實習或畢業檢定、身心障礙生特殊說明...等),含標點符號限 140 字以內。
|
本系培養理論與實務並重的資訊管理人才。 (1)課程內容多元,包括資料分析、資訊安全管理、物聯網應用、雲端應用 (2)大一大二安排專門導師一對一客製化教學及學習,輔導學生規劃未來升學、就業、公職方向 (3)大三進行資訊相關專題製作,並輔導學生考取資訊產業所需相關證照 (4)大四安排至相關企業實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