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管理學系
一○八學年度第二學期專業證照獎勵辦法
1、申請時間:
第一梯次收件:109/3/4(四)至109/3/19(四)止
(後續申請者按月收件後,搭配系務會議審核)
2、申請資格:資訊管理學系學生。
3、申請方式及相關規定:
1.請參閱資訊管理學系專業證照獎勵辦法(附件一) 。
2.因預算有限,為鼓勵積極考取證照,證照獎勵金以108學年度
4、申請請檢附下列資料:
(1)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附件二)(申請表請至資訊管理學系網
(2)申請獎勵之相關證書證件之正本1份與影本1份,
5、收件單位:資訊管理學系辦公室
資訊管理學系敬啟